牡字的五行为土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忍耐力,变的踏实稳重、言行致、 忠孝志诚。
牡字用着取名寓指勤奋踏实、有耐心、胸怀宽广之义,寓意吉祥又有内涵。
"逍遥为吏厌衣冠,花谢还来访牡丹。" — 宋代:陈襄《春晚赏牡丹奉呈席上诸君》
"騑騑四牡不可缓,我亦殷勤当执挝。" — 明代:沈周《用清虚堂韵送匏庵少宰服阕还京》
"唯有牡丹真国色,花开时节动京城。" — 唐:刘禹锡《赏牡丹》
"神物终变化,复为龙牝牡。" — 唐:元稹《说剑》
"满鸭香薰鹦鹉睡,隔帘灯照牡丹开。" — 唐:司空图《乐府》
耀字的五行为火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主动性,变的热情好礼、善交朋友、口才佳、人缘好。
耀字用着取名寓指用于人名意指发扬光大、才华出众、聪明过人等之意之义,寓意吉祥又有内涵。
"天鸡先鸣海出日,赤气照耀金芙蓉。" — 明代:张羽《画云山歌》
"夕景落寒岩,照耀金芙蓉。" — 宋代:蔡沈《武夷山中四首》
"中兴事业耀无前,明圣相逢运半千。" — 宋代:陈棣《代上时相生辰》
"只今浔阳贼围绕,天子耀兵未诛讨。" — 宋代:蔡肇《江浒按舟师》
"青冥浩荡不见底,日月照耀金银台。" — 唐代:李白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
毛字的五行为水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智慧,变的聪明好学、足智多谋、刚柔相济。
毛字用着取名寓指温柔、明艳动人、温暖之义,寓意吉祥又有内涵。
"但见绀绿毛,被体鬖鬖垂。" — 宋代:陈舜俞《毛公坛》
"黄金纵买毛延寿,玉貌当如薄命何。" — 明代:罗洪先《昭君词六首》
"应酬书脱腕,思虑雪侵毛。" — 宋代:陈宓《阅邸报》
"皮亡毛安附,体肆心自舒。" — 宋代:晁公溯《李仁甫和予如字韵诗再用韵寄之》
"诋诃毛郑为低眉,辨说仪秦不容口。" — 宋代:陈舜俞《送南康刘道纯秀才起应新诏》
僭字的五行为木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上进心,变的善良博爱、温文尔雅、气宇轩昂。
僭字用着取名寓指之义,寓意一般。
"夫阳子,本以布衣隐于蓬蒿之下,主上嘉其行谊,擢在此位,官以谏为名,诚宜有以奉其职,使四方后代,知朝廷有直言骨鲠之臣,天子有不僭赏、从谏如流之美。" — 唐:韩愈《争臣论》
"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" — 唐:柳宗元《驳复仇议》
"卫磬琤鍧极,齐竽僭滥偏。" — 唐:元稹《献荥阳公诗五十韵》
"不使及僭差,粗得御寒夏。" — 唐:元稹《茅舍》
"主今颠倒安置妾,贪天僭地谁不为。" — 唐:元稹《乐府杂曲·鼓吹曲辞·将进酒》
理字的五行为火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主动性,变的热情好礼、善交朋友、口才佳、人缘好。
理字用着取名寓指明事理、有条理、弘毅宽厚之义,寓意吉祥又有内涵。
"万珠一理贯,洞然见本根。" — 宋代:陈文蔚《永邑杨君鉴子明譬斋读书将从事於古人为己之》
"稍当理衣冠,结绶且正襟。" — 宋代:晁公溯《李仁甫除丧作诗问之》
"嗟予偶阅理,焚膏自童时。" — 宋代:林景熙《赠兰坡星翁》
"天理循自然,非敢故羁束。" — 宋代:陈文蔚《和余方叔病中见寄》
"落南遗民喜相语,日欲归理桑麻田。" — 宋代:晁公溯《单于行》
卮字的五行为金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决断力,变的行动稳健、办事认真、刚毅果决。
卮字用着取名寓指之义,寓意一般。
"从容把卮酒,坐对离骚经,起见皖山曲,沉沉夕烟生。" — 宋代:孔武仲《雁翅夹作》
"西风入庭户,吹香浮酒卮。" — 宋代:陈文蔚《题周几道桂轩》
"开帆便俗日千里,别庙仍浇酒一卮。" — 宋代:孔武仲《辞二妃庙》
"劝君金屈卮,满酌不须辞。" — 唐:于武陵《劝酒》
"春明门外谁相待,不梦闲人梦酒卮。" — 唐:元稹《西归绝句十二首》
痉字的五行为木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上进心,变的善良博爱、温文尔雅、气宇轩昂。
痉字用着取名寓指之义,寓意一般。
澉字的五行为水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智慧,变的聪明好学、足智多谋、刚柔相济。
澉字用着取名寓指之义,寓意一般。
胨字的五行为火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主动性,变的热情好礼、善交朋友、口才佳、人缘好。
胨字用着取名寓指之义,寓意一般。
巫字的五行为火,可以弥补性格缺陷,增强主动性,变的热情好礼、善交朋友、口才佳、人缘好。
巫字用着取名寓指之义,寓意一般。
"巫峡江边岁屡更,汉宫日月亦峥嵘。" — 宋代:陈长方《王昭君》
"高于太华五千仞,秀出巫阳十二峰。" — 宋代:陈襄《经武夷山》
"孤兴尚衡霍,遐思或巫黔。" — 宋代:方凤《游宝掌山寺》
"有时白战风骚场,小巫见之缩双股。" — 宋代:林景熙《饯盛影则教授》
"云来气接巫峡长,月出寒通雪山白。" — 唐代:杜甫《古柏行》
1、取名用字尽量避免使用复杂的生僻字,不利于宝宝今后的日常学习与交流。
2、取名用字要读起来朗朗上口,避免与同韵母或同声调阳平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某个字,晚辈忌讳用此字取名。
4、以上起名方法与名字展示仅供参考,不作为起名之必须。